按照市文明办《关于评选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的通知》、《关于推荐评选第六届省级文明村镇的通知》文件精神,太湖县文明办在全县开展了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申报推荐工作。经严格评审,并征求了相关监督部门的意见,研究确定了拟推荐名单。决定拟推荐国家税务总局太湖县税务局、太湖县气象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太湖县供电公司、太湖县图书馆、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太湖县中腾驾校有限责任公司、中共太湖县委宣传部、太湖县数据资源管理局等9个单位申报第十三届安徽省文明单位;拟推荐寺前镇、江塘乡大塘村、汤泉乡、汤泉乡金鹰村等4个村镇申报第六届省级文明村镇。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太湖县文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5-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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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