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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中司法所: 法润万家 “典”亮生活
浏览次数:45发布时间:2026-05-19

法润万家,“典”亮生活。在“民法典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普法浪潮中,近日,北中司法所走进莲花村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间借贷专题普法宣讲。本次宣讲聚焦村民借贷高频纠纷难点,采用以案释法、通俗易懂的方式,解读民间借贷实务法律知识,为群众送上接地气的法治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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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乡村亲友、邻里间常见的资金互助方式,但因群众存在法律认知盲区、凭证书写不规范、权责界定模糊,由此引发借贷、担保、利息纠纷,影响邻里和谐,是基层治理的痛点问题。对此,司法所干警结合真实案例,摒弃枯燥法条讲解,围绕借条与欠条区别、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区别、借条规范书写、借款利息规定四大核心内容开展针对性宣讲,让村民易学、易懂、易用。

宣讲中,宣讲员首先清晰区分借条与欠条的法律区别。明确借条是直接的借贷关系凭证,诉讼时效界定清晰;欠条仅为单纯欠款结算依据,举证流程更繁琐,二者在法律效力、诉讼时效、举证责任上存在本质区别,纠正了群众“借条欠条通用”的误区,提醒村民资金往来务必规范出具法律凭证。

针对借条书写不规范引发的维权难题,宣讲员详细讲解借条规范书写标准,明确借条需标注借贷双方信息、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用途、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及签字手印等必备要素,严禁模糊表述、口头约定、涂改留白等不规范行为,强调合规借条是依法维权的重要依据,从源头降低借贷纠纷风险。

在担保知识宣讲环节,宣讲员重点解读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核心差异。通俗阐释两类担保的权责:一般保证需先行追偿借款人,其无力清偿时担保人才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直接向借款人或担保人任意一方追偿。同时警示村民切勿盲目担保,签字前务必厘清担保条款与责任,规避债务风险。

针对群众关注的借贷利息问题,宣讲员详细普及借款利息相关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民间借贷司法保护利率上限,告知群众超高息借贷不受法律保护,远离高利贷、套路贷,引导村民合法合规开展民间借贷活动。

宣讲现场互动氛围热烈,村民围绕借贷担保、利息结算等实际问题积极提问,司法所干警逐一细致解答,精准化解群众法律困惑。村民纷纷表示,本次宣讲贴合生活、实用性强,有效厘清了日常借贷的法律误区,对维护自身财产权益极具指导意义。

本次民间借贷专项普法活动,精准对接乡村法治需求,打通了基层普法“最后一公里”,有效提升了村民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从源头减少民间借贷矛盾纠纷。下一步,北中司法所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常态化开展精准化普法宣讲,以法治服务高质量发展。(陈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