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交易环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落实采购意向和招标计划提前公开,让整体营商环境更加完善。
一、“公开性”。在公布采购意向和招标计划,中心运用多措施让其充分展示在各网站专栏上,对于政府采购类运用“徽采云”平台发布意向公开公告或使用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发布采购计划。对于工程建设类推送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招标计划”专栏公开发布。
二、“及时性”。为让各市场主体及时了解项目的情况。政府采购类采购计划在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30日公布,且在项目报建前至少20天发布;建设工程类招标计划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至少 30 日公布,且在项目报建前至少 25 日发布。
三、“全面性”。在发布的采购意向和招标计划信息中,中心全面的进行项目信息公开公布。项目采购意向和招标计划发布内容包括了项目名称、项目单位、合同估算价、主要招标内容、计划招标时间、联系方式等。正是这些优化措施,让交易环境更上一层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