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公布了第八批“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我县百里镇大竹村、刘畈乡乐盛村荣登“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截止目前,我县已有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个。近年来,全县借“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之机,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
健全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法治创建质量。制定太湖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试行)、太湖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及动态管理办法(暂行),进一步明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坚持创建和提升相结合,对已命名的省市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总结经验,推广树立典型,深化法治乡村建设。
强化法治人才培育,打造乡村法治“团队”。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注重加强村(社区)“两委”、党员、村民小组组长等的法律知识培训,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双培养工程,充分发挥普法志愿者队伍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进程注入更多新生力量。
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乡村法治宣传平台提档升级。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为抓手,推进实施“三个一”工程,着力提升乡村现有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宣传栏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的综合效能,分层分级搭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形成“横向延展、纵向到底"的法治文化阵地网络体系。(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