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太湖县召开河湖“五清四乱”专项行动推进会,对持续开展清垃圾、清水面漂浮物、清乱堆乱放、清乱搭乱建、清违章种植等“五清”行动,继续开展乱占、乱堆、乱建、乱采等“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创建幸福河湖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县委书记程志翔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县长彭林主持会议。
程志翔指出,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接续开展河湖“五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河湖“五清四乱”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创建幸福河湖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扩大前期专项行动成果的现实需要,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必须紧拎在手,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程志翔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夯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河湖长要常态巡河巡湖,定期调度督导。乡镇、开发区要在历史乱占整治上出重拳、下狠手,在幸福河湖创建上强化典型引领,串珠成链、连线成面,努力使每一处河湖都成为风景。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能职责,抓好本职工作,并形成工作合力,齐心协力推进专项行动,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依法治理河湖的浓厚氛围。
会上,彭林通报了太湖县河湖“五清四乱”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宣读了2020年1号总河长令。部分县直单位和乡镇负责人作了发言。(叶玲玲 苏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