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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生态 保民生 保秩序 太湖打出禁捕退捕“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0-09-09

为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攻坚战”,改善长江流域“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推动长江生态文明建设,我县重拳出击,部门联动,多措并举,合力推进,确保“禁捕退捕”取得实效。

退捕上岸保生态

地处大石乡且与长江相连、与宿望相邻的泊湖,曾经一度渔船来往穿梭的热闹景象在退捕工作开展以来,却恢复了昔日的宁静与和谐。

“五十年代,我们从山东微山湖沿着运河、长江来到了泊湖,一直从事40多年的捕渔业,吃住都在湖上,靠水吃水,以湖为家,以渔为生”,几乎成了一辈子老渔民的沈保荣对记者说。

“去年底,当广大渔民得知退捕的消息后,一时很想不开。大家总觉得很多人不识字,况且年纪大了,出去打工也不行,今后的生产生活怎么搞呢?心里确实非常着急。”

“随着相关退捕禁捕政策的广泛宣传,大伙从传统的思想认识上逐渐有所转变,认识到国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同时,国家和地方上也相继出台了很多惠民利民政策,帮助渔民就地就近就业,积极鼓励渔民因地制宜辛勤创业,上岸发展种植养殖,或者外出打工,增收增效,慢慢度过难关”,沈保荣高兴地说。

据了解,我县重点水域的禁捕和退捕工作实行两步走,一是2019年底开展了“减船退渔”工作,拆解了各类渔船229条、渔具9.7万米,为284名专业渔民办理了两年过渡期补助,代缴了15年社会保险,昔日太湖境内的8万多亩泊湖水面实行拦汊养鱼、养蟹的养殖场景终于不见了。如今,一望无际的湖面,碧波荡漾,水鸟成群,大雁翔集,天鹅回归,一派盎然的生机。

二是在今年7月份开展的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中,已完成了建档立卡工作。对2017年以来合法的捕捞渔船在大石乡政府的大力配合下,按“以证定船、以船定人”的原则,全面核实了渔船渔民信息,详细录入了国家禁捕退捕系统,其中捕捞渔民136人,家庭人口209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落实各项保障工作。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执行全省禁捕退捕六无四定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三无渔船的登记和调查,按照全市统一的政策标准制定分类管理措施;同时,精心组织专业力量,清除泊湖沿岸和水下的各类渔具和网具。县里现已组建泊湖和花亭湖两个联合执法大队,从重从严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的违法捕捞行为和生产性垂钓,确保顺利完成十年禁捕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陈海平告诉记者。

就业养老保民生

为了让退捕渔民上岸有出路、生活有保障,我县多措并举帮助解决就业和养老问题,在县人社局的帮助和指导下,现在已有很多退捕渔民成功实现了转移就业,并且在各自领域开辟出了一片新的天地。

大石乡田祥嘴村张奇龙从小生在湖边,长在湖边,是自己家里的第三代渔民,在退捕转业之后于今年3月份就在湖边开了个渔民山庄,从事热类食品制售,如今日子也过得红红火火。

“我爷爷就一直住在船上,从事渔业捕捞,一年收入也就两三万、三四万块钱的样子,现在也已经上岸居住了。”渔民张奇龙说。

“退捕之后,在县乡政府和县人社局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和培训指导下,也带动了五六名渔民在这里就业”。

“我家从父辈开始,全家人就长期以船为家,过着飘泊不定的渔民生活。甚至连学生念书也没有一个稳定的地点,几乎无法上学,文盲较多。”大石乡渔业队党支部书记史有胜告诉记者。

“现在,大部分人有的在县内乡内、也有的在省外打工创业,抑或自己发展产业,生活上基本没问题,群众情绪比较稳定”。

据了解,大石乡自2014年以来,为了落实“渔民上岸”政策,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在省道S211附近,统一新建了“渔民新村”,专门为渔民打造安居之地。这些年来,渔民们陆续告别多年的“水上漂”生活,在有关部门的大力帮助下走进了新的工作岗位,开始了新的生活。

记者在渔业新村采访时,得知吴高娥和丈夫均是专业渔民,从上个世纪50年代至今,一直蜗居在十几平方米的船舱。可在退捕上岸后,住进了两层小洋楼,既宽敞又明亮,现在从事公益性岗位,生活也有了保障。

“上岸后,我就承包了一些水面鱼池,发展了188亩鱼虾混合养殖,一年收入十几万块钱。”渔民汪小文说。

“为认真做好退捕渔民的转产就业工作,县人社局对包括专业渔民和兼职渔民在内的退捕渔民均进行了全面摸底,做到有的放矢;并对渔民上岸后的适应能力进行转岗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组织了20多家企业到渔民新村进行劳务对接,主动送信息送服务,已妥善安置了118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韦正斌说。

“下一步,人社局将继续加强精准对接,针对渔民本身的特点做到精准服务,进一步使他们适应岸上的生存能力,跟当地的老百姓一起共同富裕,奔向小康!”

同时,为切实解决退捕渔民后顾之忧,让退捕渔民老有所养,我县坚持立足渔民长远生计,出台了《太湖县重点水域禁捕及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等社会保障政策。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渔民按每人每年1500元标准由县财政为其代缴保费,缴足15年并计入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年满60周岁后,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发放养老金。已年满60周岁按个人账户积累额增加22500元后重新计发城乡居保待遇。截至目前,按太湖县退捕渔民社会保障政策符合参保条件的16周岁以上240人已全部落实2020年度的政府代缴资金165.6万元,其中60周岁以上32人一次性代缴22500元后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月增额161.87元),让退捕渔民吃下了“定心丸”。

“我是一个老渔民,在退捕之前就有很多担心和顾虑。现在退捕上岸以后,县里出台了对渔民养老保险补偿的相关政策非常好,我60岁以后就能享受,没有后顾之忧了”,退捕渔民史有胜说。

“我是一个专业渔民,以前总是担心渔民上岸以后没有生活保障,现在国家为我们交了养老保险,生活得到了保障”。今年65岁的史兴爱老人之前做了大半辈子的渔民,一家人靠捕鱼为生,在2014年举家上岸之后,史兴爱一方面担心自己断了经济来源,一方面又着急老年生活没有保障,后来在政府帮助下,住进了专门为退捕渔民建造的渔业新村,自己也发展了小规模养殖,还有政府代缴养老保险,如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禁捕执法保秩序

自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以来,我县出台了相关的退捕禁捕工作方案,发布了《重点水域禁捕工作通告》,明确规定“花亭湖黄尾密鲴、泊湖秀丽白虾”两个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及辖区内所属沿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水域,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河水域实行休渔期禁渔制度,每年4月1日零时至6月30日24时实施全面禁捕;明确禁捕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捕捞活动,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止采捕、贩运水生植物和底栖动物。凡违反禁捕规定使用船只、禁用工具非法捕捞的,由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属地乡镇加强全面禁捕工作的政策宣传引导,认真开展日常巡查布控,县公安、农业农村、林业、生态环境等执法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在禁捕水域开展定点式侦察、常态化巡查等执法行动,从严从重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禁捕秩序,保障退捕成果,保护生态安全。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职能,克服渔政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装备缺乏的实际困难,统一调度执法资源,以执法办案为抓手,深入开展打击非法捕捞、电鱼等各类违法行为。截止目前共查办各类违法案件14起,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行为,确保禁渔令铁令生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王必祥告诉记者。

“今后,大队将针对泊湖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区,重点打击非法捕捞;针对花亭湖黄尾鱼水生资源保护区,重点打击生产性垂钓和偷捕盗捕国有公司养殖水产品的违法行为,在全县水域严打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

9月6日,记者跟随花亭湖渔业公司工作人员,乘着快艇沿湖开展巡查。在天华李杜沙场、寺前童畈与栀子花岛等附近水域境内,沿途没有发现非法垂钓、偷捕等行为,而在政府划定的垂钓区内,经检查,垂钓人员均是持证钓鱼,使用的饵料也是有机鱼饵。

“现在通过政府的广泛宣传,钓鱼人都不断提高了垂钓认识,只是钓钓翘嘴、红鮹、鲫鱼之类的杂鱼,属于花亭湖保护的黄尾密鲴、鲢鱼等鱼种均坚决不钓,即使钓到了也及时放回湖里。而且,大家也相互监督,共同遵守和呵护好花亭湖渔业生态资源。”有着多年垂钓经验的徐劲松对记者说。

据了解,自禁捕退捕工作开展以来,花亭湖渔业公司联合相关部门和沿湖各乡镇大力开展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张贴宣传标语和政府通告;在湖面上出动快艇200多次,对垂钓人员开展相关知识宣传和教育引导。同时,积极配合县政府成立的专项联合执法工作组开展巡查,已收缴各类非法钓具1200多根、网具300个、电捕工具9套,扣押“三无”船只9艘。

“通过近期加大花亭湖垂钓、禁捕整顿力度之后,其渔政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黄尾密鲴属于国家种质资源保护品种,已逐步深入人心,得到了有效保护,湖内电鱼、毒鱼、炸鱼现象几乎杜绝,除了少数的生产性垂钓外,其它的偷捕行为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秩序基本稳定。下一步,将继续加大自身巡湖及宣传力度,并配合花管处、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加大巡湖的联合执法力度和查处力度,全力保护花亭湖渔业资源,保护一湖碧水的良好生态环境。”花亭湖渔业公司副总经理曹涛告诉记者。

当前,全县上下正继续做好三无船舶清理、泊湖清湖、禁捕执法等重点工作,巩固禁捕退捕成果。并进一步加大就业安置扶持力度,帮助渔民转产安置、纾困解困,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禁捕退捕各项任务,确保坚决打好打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的攻坚战。(刘辉 刘鑫 胡治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