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学习质量,加强对其的监督、管理和教育,8月6日,江塘司法所开展多形式集中教育活动。
此次学习活动,江塘司法所转变工作思路,以检验矫正对象学习效果为目的,将以往由司法所干警带学法律法规、宣传通告、条文条例等学习方式,改为由社区矫正对象轮流带学相关内容知识,并就学习体会进行发言和交流。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篇婚姻家庭方面的相关法条;司法所干警就日常发至矫正微信群的学习内容,组织在矫人员开展专题知识考试,并就考试情况实行现场阅卷、通报和讲解,检验学习情况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学习效果;。
江塘司法所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罚执行规定,此次教育学习活动拓展了矫正对象的学习思路,为杜绝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打了一剂“预防针”。(余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