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明网 / 安徽文明网群 / 安庆文明网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文明创建 / 文明单位
县城管局查办首起擅自设立建筑垃圾弃置场案
发布时间:2020-06-05

日前,县城管局立案查办我县首起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案件。

4月7日,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在晋熙镇观音村上桥组“贾家牌”地块上设立了一处受纳建筑垃圾的弃置场,面积约400平方米,经测量,场内堆放了2160方渣土。经调查,该弃置场是县某建筑渣土公司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设立。

执法人员当场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清除受纳的建筑垃圾,并依法予以立案查处,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案件已办结。

县城管局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单位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处3000元以下罚款。(韩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