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县城富强路东侧郝屋安置区北区住宅楼15户业主在其房屋后侧违反规划擅自建设院墙,该院墙建设同时侵占了国有收储用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违建业主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张贴通告,责令限期自行拆除违建院墙,恢复土地原状。当事人逾期未拆除。

为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和违法占地行为,2020年5月12日,县城市管理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迁组、晋熙镇对违建院墙进行了集中专项拆除。
此次拆违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挖机1台,共拆除15户违建院墙,建筑面积计525平方米。下步,县城市管理局将继续加大巡查管控力度,保持对违法建设“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城管局 何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