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份,国家医疗保障局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县医院作为医共体牵头单位,严格按照省、市医保局关于“4+7”扩围试点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的要求,于2019年12月27日开始,采购共21个“4+7”药品。
为全面落实“4+7”扩围试点药品带量采购工作,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落细。该院药事管理及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及时调整了药品采购目录,将非中选药品全部停止采购,通过对医护人员的政策宣传、引导及培训,要求每位医生认真为患者做好解释工作,把国家的惠民政策宣传好,确保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取得实效。
2020年第一季度较上年同期相比,“4+7”扩围试点药品相同规格(换算后)大部分药品在该院销量明显增加,而总消耗金额减少120余万元。切实减轻了医保患者就医诊疗用药负担,节约了国家医保基金,广大人民群众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获得感增强。 (占书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