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基本医保助推脱贫攻坚作用,确保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体实行基本医疗有保障,县医保局采取“四比对一核实”基本实现了特困群体的精准参保。
一是比对贫困人口参保信息核准身份信息。医保与扶贫部门实现贫困人口信息共享,对2014年、2015年脱贫人口信息与医保参保信息进行比对,对未参加县域内基本医保的由乡镇进行再排查,在外地参加基本医保的需提供佐证材料,无基本医保的进行宣传再动员并协助办理补缴手续,确保贫困人口全员参加基本医保。对2016年以后脱贫户及在册未脱贫人口,信息比对存在不一致的,由乡镇再核实,确保信息精准一致。2016年以后脱贫及在册贫困人口370人存在疑点信息已全部经扶贫部门核准。
二是比对特殊人群参保信息核准全员参保。医保与民政、残联、军人事务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对未列入贫困人口的五保户、孤儿、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对象(即: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低保户、持证重度残疾人及持证贫困精神残疾人身份信息与医保参保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未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的,由乡镇再核实,除死亡人员清退外,其他人员需全员参保,确保了免缴参保金的特殊群体全员参保。
三是比对重点人群参保信息核准参保状态。根据扶贫部门提供的边缘户及脱贫监测户身份信息与医保参保信息进行全面比对核实,确保重点人群参保落实到位。经核实边缘户338人参保信息存在疑点,全部分配到乡镇再核实,核实后无基本医保的由乡镇协助落实补缴手续,力争边缘户做到应保尽保,达到基本医疗有保障,最大限度降低重点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四是比对基本医保参保信息核准遗失或重复参保。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信息与职工医保参保信息进行比对,避免重复参加基本医保现象发生。对贫困人口信息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信息进行比对,经核实2014年、2015年已脱贫人口中176人已参加县域内城镇职工医保,无需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避免了贫困人口重复参加基本医保。将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信息与2019年参保信息进行比对,对2020年度未续保人员信息发乡镇进一步核实,最大限度减少参保信息的遗漏。 (汪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