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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进一步推动服务业复工复业
发布时间:2020-03-24

  日前,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服务业经营主体复工复业工作的通知》,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对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业复工复业的分级分类管控、负面制清单管理、限制性经营条件、复工复业程序、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人员管理、强化监管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着力优化服务业疫情防控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确保“两手都要抓,两战都要赢”。
  《通知》明确:
  一、精准实施分级分类管控。
  1.影剧院、棋牌室、游艺(电竞)厅、KTV、网吧网珈、歌舞厅、酒吧茶室、公共洗浴、公共游泳馆、健身场馆、美容美体、保健按摩店、足疗店、大型儿童游乐设施、线下培训机构、博物馆、图书馆、陈列馆等非生活必需、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集聚的经营性场所,列入复工复业负面清单,暂缓复工复业;
  2.不属于负面清单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复工复业;
  二、限制性经营条件
  1.餐饮企业:按《安庆市餐饮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推动复工复业工作指引》(宜疫控办〔2020〕93 号)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开展经营活动。
  2.酒店宾馆:宾馆住宿原则上一个房间安排住一人,且入住后不得串门;对来自重点疫区的顾客,严格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暂停宾馆中娱乐、休闲、游泳、KTV、棋牌等服务项目;店内自助餐执行《安庆市餐饮业做好疫情防控有序推动复工复业工作指引》规定。
  3.商场超市:严控人员密度,顾客间隔1米以上,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
  4.批发零售企业:严禁组织促销活动。
  5.房地产销售企业: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发布会、答谢会、开盘仪式等聚集性活动。
  三、复工复业程序。不属于负面清单的服务业经营主体按照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20/content_5488911.htm)要求,达到复工复业标准后,采取“承诺即复工”的方式,将《复工复业承诺书》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可以通过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报送,不需要审批及备案。
  四、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各经营主体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和复工复业方案,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加强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管理。全面排查上岗员工春节期间的动态,有疫情发生地区生活史、旅行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员工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返工、返岗人员须申请并使用“安康码”;对服务对象严格实施“安康码+测温”管理,“安康码”显示健康状况为绿色的人员才允许进入服务业经营场所,显示为红色、黄色的人员禁止入内。
  六、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管理责任。各乡镇、经开区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对复工复业的各经营主体加强指导服务、落实专人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指导管理服务全覆盖。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城管、发改、商务、文化旅游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已复工复业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加强督查检查。如发现存在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不到位的情形,应依据相关规定责令整改,或对其做出停业等决定。对发生新确诊病例密切接触或聚集性病例情况的,应立即责令暂停营业,待做好防控措施和流行病学调查后,报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恢复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