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县法院积极响应,迅速部署,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首要任务,全力投身到疫情防控的第一线。
一是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迅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防控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疫情防控临时应急小组,由县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预案制定、统筹协调、经费支持、物资保障、疫情排查等工作;安排3个工作组深入寺前镇扶贫联系点、包保网格对接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对涉疫区人员进行电话排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值班应急力量和在岗工作力量,确保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三是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积极落实对疫情防控监测报告制度,及时对全院干警身体健康情况进行摸排,重点排查有无到过疫区或与疫区返回人员密切接触,对异常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做好公共场所消毒、防疫工作,配发口罩,购买了红外体温计,对进出人员进行严格的体温测量,做到措施到位,万无一失。
四是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下发了《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工作的通知》,及时排查节后开庭、调解等安排,对有身体异常和重点疫区的当事人,立即报告并调整安排,必要时延期开庭,确需按时开庭的案件,将与上级法院联系后在线开庭;认真做好疫情期间执行工作,切实加强防控,确保执行工作有序开展。
五是大力强化宣传引导。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加挂宣传知识专页,发出倡议书,全体干警带头响应、遵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主动做好身边群众的提醒劝导工作;迅速与帮扶贫困户取得联系,普及疫情防控常识,做好有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做到尊重科学、相信科学,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