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贪污罪案件。部分乡(镇)、村干部共计100余人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韩某明在担任新仓镇某村文书、主任期间把政府发放的孤儿救助款共计37050元截留自用。
韩某明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案件将择期宣判。
孤儿,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是应该被关爱的人群。但是作为村干部的韩某明却连孤儿的救助款都拿,庭审结束后,很多参加旁听的干部都发出了愤慨“孤儿的救命钱都拿,良心何在”。(王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