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执行风险,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1月30日,县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湖支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中保险项目合作包含了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等业务。此次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是该院积极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有利于缓解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化解执行风险,缓解执行工作压力,保障当事人利益和司法权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实现诉讼当事人、保险公司和法院的三方共赢。
合作协议签订后,将全面推广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救助保险,为破解执行难发挥积极作用。(王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