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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简化贫困人口慢性病办理程序 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19-01-16

  为深入贯彻落实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确保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利益,太湖县坚持便民利民,简化优先办理贫困人口慢性病证。
  一是参合贫困患者将申请办理慢性病所需病历资料交所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发现的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现场指导和协助其收集有关材料,对行动不便患者,上门进行服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于每月20日之前汇总报送到乡镇贫困人口慢性病审核工作组。
  二是各乡镇政府贫困人口慢性病审核工作组,对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报送的贫困人口慢性病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于每月25日之前将申办材料集中报送县贫困人口慢性病鉴定工作组办公室。
  三是县贫困人口慢性病鉴定工作组于每月30日前进行集中鉴定,符合条件的由县贫困人口慢性病鉴定工作组鉴定通过的,符合条件的县合管中心审核股在新农合信息系统中审核通过,由各乡镇卫生院在新农合信息系统中打印《太湖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证》,并发放至贫困慢性病患者。截止到目前,该县已完成贫困人口慢性病办证511人。(周运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