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2018年,北中镇采取多项措施,圆满完成2018年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
一是精准识别发放对象。发放对象为1938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高龄老人和1937年12月31日前出生2017年漏报的高龄老人。在审核高龄津贴申请表时,北中镇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力求做到应发尽发。
二是按时足额发放。采取按月发放的形式,每月通过个人账户将当月高龄津贴发放至老年人账户,并注明“高龄补贴”,力求做到简洁明了。
三是及时完善台账资料。设立高龄津贴档案柜,专门收集享受高龄津贴人员台账资料,涵盖老年人身份证复印件、高龄津贴申请表、银行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力求做到资料齐全。
据统计,北中镇2018年年累计发放高龄津贴780人,发放金额234000元。(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