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县税务局依法为16户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8040.4万元,其中退税3049.4万元,同比增长42.31%,实现了企业出口退税应退尽退,助推了我县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行业划分,医疗器械制造、手机制造和纺织业分别位居全县出口退税前三名。(县税务局)
| 发布时间:2019-01-09 |
2018年,县税务局依法为16户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8040.4万元,其中退税3049.4万元,同比增长42.31%,实现了企业出口退税应退尽退,助推了我县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按行业划分,医疗器械制造、手机制造和纺织业分别位居全县出口退税前三名。(县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