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明网 / 安徽文明网群 / 安庆文明网
您当前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县直动态
我县为251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
发布时间:2019-01-02

  孤儿是最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关爱保护的弱势群体之一,为持续不断改善民生,切实保障孤儿基本生活,县民政、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按月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及时更新孤儿信息系统,及时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需要,为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发挥保障兜底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共享理念的发展。
  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县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其中机构抚养孤儿最低保障标准从1000元/月人提高至1300元/月人,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毒感染儿童)最低保障标准从750元/月人提高至900元/月人,上半年共有251名孤儿受益。
  截至12月底,全县实有社会散居孤儿230名,全年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254.73万元,全部通过银行代发的社会化发放形式,并实行动态管理,以进一步健全对该类特殊人群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推进儿童利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权益。(县财政局)